常見問題
Q: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表演藝術學院表演藝術博士班是屬於哪一系? A:本班為學位學程,隸屬於表演藝術學院。
Q:表演藝術博士班的辦學方向? A:本班是國內唯一表演藝術跨領域學術研究之博士班,相較於其他單一學門系所,本班著重於深化表演藝術跨領域理論與研究,及培養具國際視野的藝術文化之專業人才。
Q:表演藝術博士班是否有分組?畢業是否需要舉辦個人展演? A:否,本班教學目標為培育表演藝術跨領域學者。本班招收之學生,希望至少擁有一門表演藝術專業,但不會針對單一的學科,如戲劇、音樂、國樂、舞蹈來分組,並以學術理論研究(純理論)為方向,故無需舉辦個人畢業展演。
Q:請問表演藝術學院表演藝術博士班的入學管道有哪些? A:本班招生管道分為四種,臺灣學生藉由招生考試,招收優秀人才;另透過相關申請管道招收之境外學生,包含大陸學生、僑外學生以及外籍生。
Q:資料審查需繳交研究計畫,研究計畫內容為何? A:研究計畫係指未來入學後欲研究的主題和方向,研究計畫包含下列五項:(1) 研究背景(2)研究動機(3)文獻(4)與本班發展之關聯性(5)研究的重要性與貢獻等,與「學習計劃」或「讀書計劃」不同。
Q:請問台灣學生入學考試的筆試可以怎麼準備? A:可參考歷屆考古題 http://lib.ntua.edu.tw/lp.asp?ctNode=360&CtUnit=137&BaseDSD=7&mp=1
Q:表演藝術博士班的修業年限及修習學分數? A:本班博士生的修業年限為2至7年,畢業學分數為36學分(含博士論文6學分),所有學生進入本班後,應至少修讀專業必修課程6學分、專題討論課程及專業研究課程15學分、跨領域/文化(跨院校)課程9學分、及博士論文6學分,合計修滿36學分,並通過博士候選人資格考、博士論文研究計畫提案考試以及博士學位考試後,授予藝術學博士學位(Ph. D.)。
Q:表演藝術博士班的畢業規範有哪些? A:博士生完成規定之修習學分後,於申請候選人資格考試前通過英檢中高級(複試)檢定,並經過「博士候選人資格考」、「博士論文研究計畫提案」、「博士學位考試」三關考試,及在具有審查機制刊物上發表相關領域的論文三篇,每篇不得少於一萬二千字,三篇中需至少一篇發表於期刊或以外文發表於具審查機制之國際研討會(國際學術研討會主辦之國際研討會),始得取得博士學位。
Q:指導教授如何選擇? A:本班一年級皆由本院院長擔任導師,協助博士生選課及學業上相關事宜,博士生入學後第一學年結束時對本班師資充分了解後,依欲研究方向之教師專長,洽請指導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