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表演藝術學院秉持本校培育德術兼備;求真、至善、唯美之教育方針,以表演藝術理論探究為基礎;充分發展戲劇、音樂、國樂、舞蹈各專業領域之基本特質,並以創作力之強化、跨領域合作表現、國際視野孕育、優秀師資延聘等方式,培植當代具表現能力之表演藝術人才為目標。
具體教育目標如下:
一、以專業領域為核心,人文素養為基礎,培育專業、敬業、樂群之表演藝術人才。
二、發展與學習表演藝術之專業知識與技能。
三、結合跨領域之科技媒體應用,發展表演藝術,符合多元時代之潮流。
四、引導社會大眾對表演藝術美學認識、欣賞,實踐對社會之關懷。
五、推動師生與國內外表演藝術產業之交流,並拓展國際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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