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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簡介

表1 表演藝術學院

 

院、系教育目標及能力綱目

、系

 

 

院教育目標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表演藝術學院秉持本校培育德術兼備;求真、至善、唯美之教育方針,以表演藝術理論探究為基礎;充分發展戲劇、音樂、國樂、舞蹈各專業領域之基本特質,並以創作力之強化、跨領域合作表現、國際視野孕育、優秀師資延聘等方式,培植當代具表現能力之表演藝術人才為目標。

    具體教育目標如下:

一、以專業領域為核心,人文素養為基礎,培育專業、敬業、樂群之表演藝術人才。

二、發展與學習表演藝術之專業知識與技能。

三、結合跨領域之科技媒體應用,發展表演藝術,符合多元時代之潮流。

四、引導社會大眾對表演藝術美學認識、欣賞,實踐對社會之關懷。

五、推動師生與國內外表演藝術產業之交流,並拓展國際視野。

、系專業核心能力綱目

 

 

院專業核心能力綱目

本院開設之院課程以本院各系所-戲劇學系、音樂學系、中國音樂學系、舞蹈學系、表演藝術研究所-開設之課程為核心架構,課程兼顧傳統知能與現代創意之精神,內容隨著時代的趨勢、思維與科技的進步而適時調整,並與藝術相關產業結合;學生應具備專業基本之理論、能力外,進而需修習表演藝術相關各領域之院課程,以培育表演藝術跨領域人才。

一、表演美學涵養

二、傳統表演基礎

三、實務操作技術

四、跨界應用學能

五、協同合作精神

六、國際宏觀視野